杜绝信任被假官号“围猎”
杜绝信任被假官号“围猎”
杜绝信任被假官号“围猎”
“假官号”本质是一场“信任围猎”,唯有(wéiyǒu)多方协同,形成“人人喊打”局面,才能驱散“李鬼”阴影,让(ràng)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的正轨。
彩云网评特约(tèyuē)评论员 陈长
短视频平台(píngtái)上,“××文旅推荐”“邮政官方直播间(zhíbōjiān)”等账号(zhànghào)层出不穷,简介标注“官方”、头像使用机构LOGO,主页却充斥带货链接与问题商品。近年来,仿冒(fǎngmào)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“李鬼”乱象愈演愈烈——从虚构“文旅局长”人设吸睛引流(yǐnliú),到假借邮政名义销售贴牌商品,仿冒者利用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攫取流量,甚至衍生售假、欺诈等灰色(huīsè)产业链。
“假官号”打的是官方的旗号,实则(shízé)“借船出海”、流量变现。比如,2024年,河南文旅因“宠粉”营销爆红后,短(duǎn)视频平台上涌现出大量昵称含“河南文旅”“河南旅行推荐官”的私人账号,实则夹带旅游卡、特产等带货链接;彭某纲等运营(yùnyíng)的“湘江听潮”账号冒用政府名义发布企业负面视频,借此勒索12万余元……仿冒官号在网络平台大行其道,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,更损害官方机构(jīgòu)的公信力和(hé)形象,动摇了网络空间的信任(xìnrèn)根基,危害不容(bùróng)小觑。
针对此,有关(yǒuguān)方面也在持续加强整治。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的(de)《互联网用户(yònghù)公众账号(hào)信息服务管理规定(guīdìng)》就对“恶意假冒、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”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。仅(jǐn)2024年网信部门处置仿冒网站平台就超500个,但“李鬼”们总能改头换面、卷土重来。究其原因,一方面(yìfāngmiàn),部分平台为追求用户活跃度和商业利益,账号审核形同虚设,放任(fàngrèn)账号名称、头像(tóuxiàng)仿冒官方标识。另一方面(lìngyìfāngmiàn),法律震慑不足,违法成本与收益严重倒挂,根据规定,在不涉及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,“假官号”的处罚通常为关停或罚款1万—10万元,但仿冒者盈利却远不止于此,并且只需换个平台或注册(zhùcè)新号即可“复活”。此外,一些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认知滞后,仅将仿冒账号视为“普通民事纠纷”,而非损害公信力的恶性事件,客观(kèguān)上也纵容了“李鬼”乱象。
从源头上铲除“假官号”生存土壤,平台是(shì)第一责任人。平台应构建(gòujiàn)起“事前—事中—事后”的全链条防控机制,严格审核账号名称、头像与简介,并(bìng)建立动态核验巡查制度,对带货(dàihuò)商品、交易链路进行溯源追踪,发现账号名不符实的,应暂停提供服务并通知用户限期改正,将(jiāng)那些试图浑水摸鱼的投机者拒之门外。同时,设立“假官号”专项投诉举报通道,对违法违规者采取警示提醒、停止(tíngzhǐ)广告(guǎnggào)发布、关闭注销账号、列入黑名单、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(cuòshī),让其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。
整治“假官号”,还需(xū)监管“动真格”。相关部门应强化执法协作和网络巡查,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,督促公众(gōngzhòng)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(yùnyíngzhě)依法依规从事相关信息服务活动,依法查处取缔仿冒官号行为(xíngwéi),并通报曝光。同时,提高法律惩戒力度,不妨将仿冒官方账号的罚款额度与违法所得挂钩,对涉诈、售假等(děng)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,形成震慑效应。唯有让违法成本高于(gāoyú)收益,才能(cáinéng)打破“封号—重生”的恶性循环。
“假官号”本质是一场“信任围猎”,唯有多方(duōfāng)协同,形成“人人喊打”局面,才能驱散(qūsàn)“李鬼”阴影,让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的正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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